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情况,我部重新修订编制了。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本清单并结合地方立法情况,对本地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进行相应修订,主动对外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废止。
实施过程中的重要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告。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22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