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厅发〔2022〕3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共同制定了电子数据取证分析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现予颁布施行。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2022年7月19日
电子数据取证分析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目录
序号 |
职业编码 |
职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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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4-05-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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