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建示范项目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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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清理规范创建示范活动的有关要求,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对2021年创建示范项目进行了认真研究,拟撤销1项、设立3项、调整或变更3项。
一、拟撤销的1个项目
国家林草局全国森林旅游扶贫示范市县。
二、拟设立的3个项目
个 1.最高人民法院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
2.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
3.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
三、拟调整或变更的3个项目
1.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软件名城,变更为中国软件名城和名园。
2.农业农村部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将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调整为创建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
3.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将创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省调整为创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省、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县(市、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机构。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加强监督管理,从严控制创建示范活动,现对上述项目进行全国公示。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21年12月3日17时前通过传真、信函等形式向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传真:010-84234173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3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表彰奖励办公室(邮编100013)
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