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3847号(社会管理类297号)提案的答复-九游会电竞

2022年0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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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717823004/2021-00013
  • 分       类|
    建议提案办理;提案答复;其他公文
  • 发布单位|
    职业能力建设司
  • 发文日期|
    2021年07月27日
  • 标       题|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3847号(社会管理类297号)提案的答复
  • 发文字号|
    人社提字〔2021〕49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3847号(社会管理类29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27日 字体:[ ]

人社提字〔2021〕49号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我国职业技能培训教育数字化发展的提案收悉,经商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制定我国“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教育”数字化发展规划

国家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近年来,相继出台了《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对保持就业稳定,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提出相应部署。2020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印发《关于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互联网 职业技能培训计划”的通知》,鼓励支持广大劳动者参加线上职业技能培训。为应对新冠疫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快速出击,积极部署推动各地创新培训方式,大力开展线上培训,形成了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的线上培训新热潮。会同财政部及时出台线上培训支持政策,面向全国公开征集遴选54家线上培训平台,并推荐各地免费使用。在全国集中组织实施“抗疫接力,技能就业,助力脱贫”为主题的百日免费线上技能培训行动,并向湖北等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深度贫困地区和挂牌督战贫困地区延长免费时间。集中行动累计投放课程资源11.4万个,2020年全国参与线上培训超过1200万人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提升全民数字技能工作方案》,将数字技能培养作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重点支持领域,从制度上和政策层面进行顶层设计,以更好地面对现代和未来科技带来的挑战。2020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工业通信业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鼓励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建设职工培训中心、网络学习平台等培训载体,对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和基础电信企业优惠支持。面向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培训机构、行业协会等,培育发展一批特色鲜明、竞争力强、能够起到示范带动作用的培训服务机构和网络培训平台。教育部引导职业学校提升信息化基础能力,建设高速稳定的校园网络,联通校内行政教学科研学生后勤等应用系统,统筹建设一体化智能化教学、管理与服务平台。

下一步,关于您提出的制定我国“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教育”数字化发展规划问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会同教育部等部门予以重点研究,在制定相关规划中纳入数字技能培训教育等内容,全力推进职业技能培训信息化建设。

二、关于国家重点支持一批国家级和国内有行业影响力的企业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实施数字化转型升级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在“十三五”期间,依托职业院校、技工院校以及企业在全国建设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554个(其中依托相关企业建设57个),助推各地加快培养高技能人才。近年来,工业和信息化部鼓励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行业协会等组织行业企业与培训服务机构、网络培训平台开展对接活动,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支持各地工业和信息化系统所属职业院校深化产教融合、实现内涵式发展,组织开展首批工业和信息化部校企协同育人示范基地认证工作,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网络计算与信息处理协同育人基地”等19家基地入选。大力扶持行业龙头企业自主办学,指导青岛海尔智能制造职业教育集团、全国信息安全职业教育集团等行业重点职教集团建设。依托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支持西北工业大学等部属高校分区域布局5个工业互联网平台工程实训基地,推动部属高校与地方联合开展“新工科”建设,协同培养工业互联网等领域的专业人才。教育部在全国遴选300所左右职业教育信息化标杆学校,遴选100个左右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面向公共基础课和量大面广的专业(技能)课,分级遴选5000门左右职业教育在线精品课程。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指导各地加大《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政策落实力度,指导地方在已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中探索开展数字化转型升级工作。

三、关于重点支持“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教育”数字化平台的科技开发与产业化发展

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积极支持智能制造创新示范培训中心等平台建设,加快推进先进制造业实训基地建设,培养一批复合型创新型人才。联合教育部等部门,明确建设产业人才大数据平台,支持建设一批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充分发挥企业在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引导企业深度参与职业院校、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鼓励各地符合条件的公共实训基地承担先进制造业实训基地等职能,主动布局一批产教融合型城市、打造一批产教融合型企业。教育部主动适应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要求,以“信息技术 ”升级传统专业,及时发展数字经济催生的新兴专业。鼓励职业学校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满足学生的多样化学习需求,大力推进“互联网 ”“智能 ”教育新形态,推动教育教学变革创新。探索建设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职业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机制,服务课程开发、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

下一步,我们将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积极支持智能制造创新示范培训中心等平台建设,加快推进先进制造业实训基地建设,培养一批复合型创新型人才。

四、关于对产教融合的“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教育”培训机构予以财政和税收政策支持

为支持教育事业发展,我国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如对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对非学历教育和教育辅助服务,可选择依3%征收率简易计税,符合条件的教育事业被认定为非营利组织的,按规定取得的财政拨款、补助、捐款等收入,为免税收入。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利用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教育机构,其承受的土地、房屋权属用于教学的,免征契税。对国家拨付事业经费和企业办的各类学校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学校、幼儿园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等。符合条件的职业学校均可按规定享受上述优惠政策。此外,为促进产教融合,鼓励技术创新发展,我国出台了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如委托高校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可按规定在所得税前加计扣除,并且自2018年起,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50%统一提高至75%,其中制造业企业可享受研发费用100%加计扣除优惠,符合条件的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对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等。

下一步,财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落实好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五、关于提高职业技能数字化培训教育基地准入和评价标准

当前我国已进入数字化时代,数字经济蓬勃发展,数字技术快速迭代,在生活、工作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对劳动者所需掌握的数字技能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部相关部门印发《提升全民数字技能工作方案》,指导各地加强全民数字教育和培训,在“十四五”期间将加强数字技能培养作为重要内容,围绕加强数字技能培养培训,完善提升全民数字技能政策措施,加强技工院校数字技能类人才培养,加强数字技能培训,推进数字技能类人才评价工作,积极开展数字技能类职业技能竞赛等工作。指导各地建设一批具有数字技能培养优势的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一批数字技能相关领域的技能大师工作室,遴选培育一批数字技能培育优质技工院校,遴选一批互联网职业培训平台,打造一批功能突出、资源共享的区域性数字技能公共实训基地,全面提升数字技能实训能力。

您在提案中提到的加强职业技能数字化培训教育基地规范管理,将符合条件的数字化培训教育基地优先列入社会评价组织范围等建议很有参考意义。下一步,我们将在推动《提升全民数字技能工作方案》落实中予以考虑,加强对相关机构的规范管理,不断为国家培养更多、更高质量的数字技能人才。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21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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