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提字〔2021〕80号
你们提出的关于纾解农村劳动力就业压力的提案收悉,经商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补齐信息短板引导外出非农就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各有关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多措并举加强就业服务和信息发布,促进农村劳动力有序外出就业。一是依托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广泛收集和发布求职招聘信息,持续开展“春风行动”、“百日千万网络招聘专项行动”、民营企业招聘月、金秋招聘月等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专设农民工网络招聘专区,推广远程招工、视频招聘等模式,促进人岗匹配。二是鼓励引导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扩大就业信息供给,综合运用线上对接、信息推送、专场招聘、定点输送等方式,为农村劳动力求职就业和有序外出提供精准岗位信息服务。三是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农民工“点对点”返岗复工、重点企业用工保障机制,开通面向农民工的返岗复工服务小程序和面向企业的用工对接服务平台,组织省市县三级人社部门开展求职就业供需对接,促进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就业。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持续做好就业信息公开发布,促进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人岗有效对接,保障农村劳动力有序外出就业。
二、关于加大政策扶持增加就地就近非农就业岗位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积极落实《关于做好当前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20〕61号)、《扩大返乡留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规模实施方案》(农办产〔2020〕2号),加大政策支持,促进就地就近就业。一是全力保市场主体,持续实施减税降费等支持政策,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实施力度,实施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对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组织以工代训,给予职业培训补贴。二是协调落实支农支小优惠信贷政策,推动休闲观光、健康养生、农事体验等乡村休闲旅游业健康发展,支持返乡入乡创业带动就业,鼓励发展新产业新业态,增加就业岗位。三是推动项目建设促进就业,发展当地优势特色产业项目,加强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以工代赈投入力度,加快推进项目开工建设,将发放劳务报酬的资金占比由10%提高至15%以上,积极组织返乡留乡农民工参与工程建设。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扩大就地就近非农就业机会,促进农村劳动力、返乡留乡农民工以及本地困难人员就业。
三、关于完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扶持政策
农业农村部、财政部、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完善农业财政补贴政策,加大金融政策扶持,支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发展。一是支持特色种植业、林草特色产业、规模养殖业和种养结合循环农林业。发展农林产品加工业、农林产品物流冷链和产销对接等相关产业。推动休闲观光、健康养生、农事体验等乡村休闲旅游业。鼓励返乡留乡农民工成立农民合作社,发展现代种养业和农产品初加工。二是出台《关于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意见》(银发〔2021〕133号),提出推动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贷款,创新措施,稳妥扩大农村普惠金融改革试点。三是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直报系统,强化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服务和引导,促进银企对接。目前直报系统认证主体近13万家,入驻银行等信贷服务机构55家、保险公司11家,上线金融产品287款,实现放款34亿元。四是重点面向从事适度规模经营的农民,实施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主体能力提升、种养加能手技能和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等培训。鼓励有经验、有条件的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参与培训工作。下一步,将继续加大财政金融政策扶持力度,支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夯实“回归农业稳定一批”的基础。
四、关于增加农村基础设施投资和公益性岗位
农业农村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林业草原局、乡村振兴局积极扩大农村基础设施投资和项目建设,增加公益性岗位,促进农村劳动力就近就业。一是发展县域经济,建设卫星城镇,扩大本地优势特色产业项目和现代农业生产,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项目,加强农业农村、交通、水利、林草等领域工程项目建设,提供更多就近就业机会。二是抓住补齐“三农”短板机遇,引导返乡留乡农民工参与农田水利、村庄道路、人居环境整治、乡村绿化等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吸纳更多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三是整合各类资源,积极拓宽渠道,开发乡村保洁员、水管员、护路员、生态护林员等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就业困难的贫困劳动力和返乡留乡农民工就业。下一步,将继续扩大农村基础设施投资,积极实施以工代赈,统筹用好公益性岗位,不断增加就地就近非农就业岗位。
五、关于进一步健全就业保障机制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明确将农民工列为就业工作重点群体,千方百计促进其就业创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六稳”“六保”决策部署,立足职责职能,强化就业服务,健全就业保障机制。一是通过覆盖城乡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岗位信息、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援助、专项服务等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同时,开放线上失业登记,推进在线办理就业服务和补贴申领,并持续开展线上招聘服务和培训服务,加大岗位信息、职业指导、网上面试等服务供给。二是面向农村转移劳动力等广大劳动者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和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素质提升计划,加大对贫困劳动力和贫困家庭子女技能扶贫工作力度。三是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实施力度,帮助困难企业稳定现有岗位,尽量减少裁员。实施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其中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出现生产经营暂时困难导致停工停产的中小微企业组织以工代训,给予职业培训补贴,补贴资金用于开展以工代训、职工生活补助等支出,支持困难企业稳岗位、保生活。四是加大日常监察执法和有关劳动报酬等劳动争议处理力度,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支持农民工与用人单位协商化解矛盾纠纷,指导督促企业依法招工用工,严厉打击重大恶意欠薪等违法行为,加强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维护。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积极的就业政策,强化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技能培训、就业服务和权益维护,进一步健全完善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的保障机制。
感谢你们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21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