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2047号(社会管理类190号)提案的答复-九游会电竞

2022年0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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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717823004/2022-00142
  • 分       类|
    建议提案办理;提案答复;其他公文
  • 发布单位|
    就业促进司
  • 发文日期|
    2022年07月30日
  • 标       题|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2047号(社会管理类190号)提案的答复
  • 发文字号|
    人社提字〔2022〕71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2047号(社会管理类19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30日 字体:[ ]

人社提字〔2022〕71号

 

你们提出的关于促进“十四五”时期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提案收悉,经商中共中央组织部、教育部、财政部、共青团中央,现答复如下:

高校毕业生就业关系民生福祉、经济发展和国家未来。中共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把就业摆在“六稳”“六保”之首,将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就业工作重中之重。今年,国务院办公厅专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召开电视电话会议,专题部署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各有关部门加大政策支持,强化就业服务,千方百计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一、关于营造有利于公平就业的宏观政策法律环境

公平就业关系权益维护,关系社会公正。就业促进法明确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自主择业的权利,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明确要求,坚决防止和纠正性别、年龄、学历等就业歧视,大力营造公平就业环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积极采取措施保护高校毕业生就业权益,促进就业公平。

一是完善政策体系。2019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九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招聘行为促进妇女就业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17号),进一步规范招聘行为,坚决禁止招聘环节的就业性别歧视行为。2020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出台《网络招聘服务管理规定》,对网络招聘服务活动准入、服务规范、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作出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发布或向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信息、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布招聘信息不得含有就业歧视内容,坚决防止和纠正就业歧视,为高校毕业生等求职者创造良好就业环境。

二是规范招聘活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持续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保障包括毕业生在内的城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权利,依法纠正身份、性别等就业歧视现象。加强对用人单位用工指导,推动根据招聘岗位需求合理制定招聘条件,对同等学历不同培养方式的毕业生提供同等就业机会,不得将毕业院校作为限制性条件。教育部每年印发文件,要求在各类校园招聘中,不得设置违反国家规定的有关歧视性条款,不得将毕业院校、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等作为限制性条件。

三是强化市场监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今年6月印发文件进行行动部署,广泛宣传人力资源市场监管法律法规,以就业歧视、虚假招聘、黑职介等为整治重点,实施集中专项治理,有效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活动,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同时畅通各类线上线下举报投诉渠道,及时受理和查处相关违法线索,落实省级区域内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联动处理机制,最大限度方便维权。对查处的重大典型违法案例,主动向社会公开、公布,坚决维护好高校毕业生合法权益。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推动落实促进公平就业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大人力资源市场监督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规范人力资源市场运行秩序,努力营造有利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公平的良好环境。

二、关于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监测、引导和服务

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监测、引导和服务,是提升就业服务水平、促进供需匹配的重要手段。各相关部门统筹线上线下资源,推进服务模式创新,积极拓展服务内容,为毕业生提供针对性就业服务。

一是完善线上服务平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完善中国公共招聘网、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平台、就业在线等网络平台功能,联通全国公共机构招聘信息,常态化提供岗位信息、职业指导、求职登记等服务。教育部升级建成“国家24365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整合12家社会招聘机构和各地各高校就业网站岗位资源,实现招聘信息发布、线上工作管理、就业指导服务、就业数据统计、毕业生跟踪调查等功能。

二是组织专项招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接续开展就业服务专项行动,举办“百日千万网络招聘”“大中城市联合招聘”“国聘行动”等系列活动,动员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参与,发挥市场机构和行业协会力量,扩大岗位来源。创新直播带岗、企业云宣讲、视频面试等方式,提高网络招聘精准度。今年以来已举办各类招聘会45万场,发布岗位信息5000余万个。共青团中央发挥组织优势广泛募集就业岗位,举办“千校万岗”招聘活动,实施全国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为毕业生提供求职就业机会。

三是开展就业指导。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地方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推出职业指导系列视频、海报,组织职业指导师、人力资源服务专家、企业经理人等,开设职业规划、求职方法、就业手续、创业辅导等指导课程;上线职业技能“云培训”课程,推出电子商务、人力资源管理、养老护理等系列课程。教育部强化就业指导服务,要求各地各高校多种形式开展就业育人主题教育系列活动,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就业观和择业观。每周播出“互联网 就业指导”公益直播课,教育引导高校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诚信求职。自2020年来,推出公益直播课102场,累计观看人次达29亿。

四是强化困难帮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启动未就业毕业生服务攻坚行动,实施困难毕业生就业结对帮扶,聚焦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残疾、较长时间未就业等有特殊困难的毕业生,组织党员干部、服务机构结对帮扶,制定“一人一策”帮扶计划,给予政策倾斜、优先帮扶;向130余万名2022届困难毕业生发放求职创业补贴,帮助他们减轻求职中的经济负担。教育部实施“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宏志助航计划”项目,设立“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基地”,面向就业困难毕业生开展线上线下就业能力培训。

五是加强就业监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加密日常监测,每月开展就业失业监测、全网市场需求大数据分析,动态掌握毕业生就业情况。紧盯求职就业关键时点,开展百校、万企及32万名毕业生调查访谈,组织3轮各省份毕业生就业状况调度座谈,召开专家座谈会,及时研判毕业生就业形势,捕捉风险隐患。共青团中央围绕高校困难家庭学生就业状况、就业岗位信息供给、就业观念、“消极就业”现象等开展专项调研,提出对策建议。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强化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丰富服务内容,加强教育引导和形势监测,更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三、关于着力增加就业岗位供给

为应对高校毕业生规模增加、疫情冲击影响等挑战,各相关部门加强政策协同,深挖岗位资源,积极拓宽高校毕业生各类就业渠道。

一是鼓励企业吸纳。今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连续出台社会保险阶段性缓缴降费政策,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力度,落实就业补贴、扩岗补助等政策,支持企业更多吸纳毕业生就业。前5个月释放社会保险政策红利1200亿元,支出各项就业补贴资金361亿元。财政部延续实施2021年底到期的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减税降费措施,并提高减免幅度、扩大适用范围,切实稳市场主体稳就业。

二是实施基层项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共青团中央等部门持续实施“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志愿者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志愿服务。服务期满后给予考研加分、机关事业单位定向招录招聘等优惠政策。今年“三支一扶”计划招募34万人,特岗教师计划招募67万人,西部计划实施规模预计超过5万人。中共中央组织部做好选调生招录和到村培养锻炼工作,目前全国在村在岗选调生约53万名。同时,政策明确规定,对通过市场化方式确实难以实现就业的,按规定给予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如安徽、贵州、陕西等省份将超过半年未就业、零就业家庭、低保家庭等就业困难毕业生纳入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范围,给予公益性岗位安置支持。

三是引导灵活就业。灵活就业是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重要渠道。今年国务院办公厅出台的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文件中明确提出,支持高校毕业生发挥专业所长从事灵活就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完善落实支持举措,对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同时,针对灵活就业人员特点,在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缴费基数、缴费方式上作了特殊制度设计,推动各地放开外省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保的户籍限制,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参保缴费便利。

四是支持创业创新。国家将支持大学生创业作为扩大就业的重要方向,出台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系列文件,给予税收优惠、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一次性创业补贴、免费场地、创业培训和服务等政策支持。截至今年一季度末,全国创业担保贷款余额2513亿元,同比增长11%。多数省份已出台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补贴金额在5000元左右。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筹资源推动建设青年创业园、大学生创业孵化园等平台,认定182家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持续举办“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等活动,营造支持毕业生创业的良好氛围。共青团中央在全国建成3059个县域团属青年创业组织,组建青年创业导师队伍,资助科技创新、乡村振兴领域创业项目,举办中国青年创新创业交流营等活动,持续服务青年创业带动就业。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强化部门工作合力,多渠道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落实各类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努力稳定和扩大高校毕业生就业。

四、关于对接市场需求调整高等教育结构

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优化高等教育结构,是实现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相衔接的重要途径。在这方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重点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市场需求发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建立健全人力资源市场信息服务体系,每季度汇总发布定点监测城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市场供求分析报告、全国招聘大于求职“最缺工”的100个职业排行,为求职招聘和办学调整提供参考。教育部组织实施“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深化高校与用人单位在定向人才培养、就业实习等方面的合作,推动供需有效对接。

二是推动就业与招生培养联动改革。教育部引导高校布局社会需求强、就业前景广、人才缺口大的学科专业,对就业率过低、不适应市场需求的学科专业及时调整。2021年度普通高校新增备案本科专业1773个,审批本科专业188个,调整学位授予门类或修业年限专业点48个,撤销专业点804个,碳储科学与工程、空天智能电推进技术等31种新专业正式纳入本科专业目录。

三是开展毕业生就业状况跟踪调查。教育部将毕业生就业状况跟踪调查作为综合评价“双一流”建设高校和学科毕业生就业质量的重要举措。调查结果用于“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估、本科教学评估、人才培养等方面,加强用人单位需求对高校人才培养体系的反馈,促进高等学校主动调整学科专业、改革人才培养模式,进一步提升高等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方面加强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需求的前瞻性研究,健全人力资源市场需求发布机制,深化高等教育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推动人才培养更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感谢你们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22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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